普美复合材料(佛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信息
Public Announcemen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普美复合材料(佛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普美复合材料(佛山)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九江镇临港国际产业社区A区D11-12厂房;
复合板材生产在中国是一个较新型的产业,部分种类的复合板材生产工艺还处于市场导入时期,相较国际而言品质较低。在此背景下,普美复合材料(佛山)有公司拟租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九江镇临港国际产业社区A区D11-12厂房,建设普美复合材料(佛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年产复合材料板材50万m2。
本项目总投资约2350万元,环保投资约150万元,占地面积约4600m2。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普美复合材料(佛山)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红棉大道48号美国工业村11号厂房
联系人:田中刚
联系电话:+(86) 20 36872887;手机 +(86) 136-2168-4182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广东中正环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建设单位通过发电子档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征求意见,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1)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第(二)。
普美复合材料(佛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