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Oct 2022

普美复合材料(佛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信息

Public Announcemen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普美复合材料(佛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普美复合材料(佛山)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九江镇临港国际产业社区A区D11-12厂房; 

复合板材生产在中国是一个较新型的产业,部分种类的复合板材生产工艺还处于市场导入时期,相较国际而言品质较低。在此背景下,普美复合材料(佛山)有公司拟租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九江镇临港国际产业社区A区D11-12厂房,建设普美复合材料(佛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年产复合材料板材50万m2

本项目总投资约2350万元,环保投资约150万元,占地面积约4600m2。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普美复合材料(佛山)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红棉大道48号美国工业村11号厂房

联系人:田中刚

联系电话:+(86) 20 36872887;手机 +(86) 136-2168-4182

电子邮箱:g.tanaka@TorayPMC.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广东中正环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建设单位通过发电子档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征求意见,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1)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第(二)。 

普美复合材料(佛山)有限公司

Back to overview

附件1:公众意见表

请求文件

This website uses cookies. They allow us to optimize your browsing experience and also help us to understand how you use our site. By continuing to use this site, you accept our 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