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美复合材料(佛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
Public announcemen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复合板材生产在中国是一个较新型的产业,部分种类的复合板材生产工艺还处于市场导入时期,相较国际而言品质较低。在此背景下,普美复合材料(佛山)有公司拟租赁厂房建设普美复合材料(佛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临港国际产业社区A区D11-12厂房,地理坐标为112°57′13.617″N,22°52′22.185″E。厂区占地面积4105m2,建筑面积为3535m2,本项目建成后年产复合材料板材50万m2。
本项目总投资约2550万元,环保投资约150万元。
-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包括投料废气、搅拌废气、浸润废气、清洗废气等,废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 废水:项目营运期主要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收集排入九江明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交由相应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土壤和地下水:厂区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 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或联系建设单位;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可于建设单位普美复合材料(佛山)有公司直接查阅,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可见附件或联系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普美复合材料(佛山)有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红棉大道48号美国工业村11号厂房
联系人:田中刚
联系电话:+(86) 136-2168-418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附件